2007级民商法“望海潮”系列沙龙之——我与律师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3-13 | 阅读数:
3月11日晚19点,厦门大学法院2007级民商法“望海潮”系列沙龙在法学院B420拉开帷幕。此次沙龙是“望海潮”系列沙龙的第一场,由07民商法的代晨同学担任主讲。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朱炎生教授和法学院团委书记聂鑫老师对本次活动给予了极大的鼓舞和支持。朱炎生教授亲自出席本次沙龙并进行了殷切和中肯的点评。 本次讨论的题目是“我与律师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代晨同学结合自己在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经历,从执业的心得体会谈起,到案例的研讨,为同学们展示了一个实习律师的执业轨迹。 代晨同学结合实习过程中经历的典型事件,主要谈了三个方面的心得体会。一是,是否从事律师职业。代晨同学通过“替卧病在床的当事人起草遗嘱”、“书记员忽悠我”等经历向同学们生动的展示了律师职业不是绝对的自由职业以及律师地位不高的现实。提醒同学们选择做职业律师时应结合自身条件慎重考虑。二是,如何选择律所和老板。代晨同学通过在多家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经历,总结认为应选择熟悉、信任自己、有包容性的老板最有利于律师的职业生涯。三是,如何处理与其他各方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其次要处理好与法院和法官的关系,最后还要注意和同行的关系。 代晨同学就自己的心得体会娓娓道来,激发了同学们对律师职业的深刻思考。在场同学们就代晨同学的心得体会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比如有同学提出“律师职业是否存在人身危险性”。朱炎生教授既是执教多年的良师,也是经验丰富的律师和仲裁员。朱炎生教授就代晨同学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这场沙龙的积极意义,同时提出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应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用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达到职业的和谐发展。 之后,代晨同学与在场的其他同学就“马学俊诉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潘家湾支行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同学们分别从原告和被告的角度出发,发表各自的观点,并阐述了支持或反对的理由。除了07、08级民商法专业的同学积极发言外,还有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专业的同学根据自己的学术背景充分的阐述了对该案件的观点。 本次沙龙在同学们意犹未尽的探讨热情中结束。通过本次沙龙,同学们不仅从代晨同学的执业心得中体会了一个实习律师的真实生活轨迹,而且从案例讨论中体会了各专业知识的交融和碰撞。期待下次2007级民商法“望海潮”系列沙龙更加精彩。 (文:刘路英 图:范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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