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刑法专业沙龙第一期——“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 ATM机上使用的行为性质的讨论”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4-14 | 阅读数:
2009年4月12日晚7点,08刑法专业沙龙一在法学院B520成功举办。本次沙龙的主题为“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性质的讨论”,主讲人为江达危。 沙龙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以真实案例为引子,切入主题。在第一部分当中,主讲人为大家介绍了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争议的观点及理由,以及国内外相关罪名的法律规定,提出了“机器能否被骗”,“拾得信用卡是否就意味着占有了里面的现金”两个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与会的同学分别从银行卡和现金的差异,信用卡诈骗罪的特殊性,在ATM机上取款和在银行柜台取款性质比较,以及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在侵害法益上的差异等角度,进行了积极的讨论。 在第二部分,主讲人为大家介绍了一个相类似的争议案例,提出了“在ATM机中发现未退的银行卡和在其他的地方拾得信用卡再到ATM机上取款的行为的性质是否一致,以及如何定罪”这一问题。大家根据自己在第一部分的观点,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沙龙的最后,由主讲人做了总结。 本次沙龙作为08刑法专业沙龙的第一期,现场气氛热烈,受到了大家的一致欢迎。尽管在争论当中,彼此之间很难说服对方,但是在这一争论的过程当中大家互相学习到了很多。沙龙结束后,大家主动积极献言献策,为下次的沙龙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以后的刑法沙龙将定期举行,并积极邀请老师参与,期待我们08刑法的沙龙越办越好! (图:吴思 文:江达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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