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两点半,第九期南强国际法研究生学术沙龙在B520教室顺利进行。第九期学术沙龙的主题是:条约解释方法之间的关系。本期学术沙龙吸引了众多热爱国际法尤其是对条约法公约相关研究有浓厚兴趣的同学参加。
本期主讲人是来自08国际法的张慧同学,她分别就条约解释理论上的三种流派即主观学派、客观学派以及目的学派的思想学说进行了综述,并引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所规定的条约解释通则以及国际法委员会对其的相关诠释,接着又对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四种解释方法进行了涵义上的界定。最后,通过WTO争端解决机构的相关实践,张慧同学认为,实践中,上诉机构实际上形成了“文义解释优先”规则,而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2条几乎没有使用过。
本期学术沙龙主题讨论的争议点也就集中在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所提到的四种解释方法的位阶问题,许多同学认为区别是否存在位阶的实质是,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之间是否具有互相以不合理或者结论荒谬等理由进行否定的效力。
许多同学认为,本期学术沙龙是自南强国际法研究生学术沙龙更名以来最为成功的一次活动,大家已经逐渐适应了本学期沙龙的运作模式,并希望能够借这样一个平台向更多热爱国际法的同学发出邀请,参与到学术讨论中来,分享观点,分享知识。
(文:姚邦文 图:邬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