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应邀参加中国首届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4-27 | 阅读数:
2009年4月23—24日,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何丽新教授及2007级民商法硕士石丹、陈永灿同学应邀参加首届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此次论坛由交通部科技司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承办,旨在推动学科繁荣,为我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提供高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 何丽新老师应邀担任航运法制建设分论坛的点评嘉宾。在点评中,何老师勉励研究生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创新的结合,为我国航运法制建设作出应有贡献。法学院2007级民商法硕士石丹同学和陈永灿同学因各自写作的论文《从海盗赎金的双重性质看船东与货主的博弈》和《索马里海盗赎金引发的管货义务强制性再思考》为航运法制建设论坛录用而应邀参加会议。其中,石丹同学《从海盗赎金的双重性质看船东与货主的博弈》一文荣获“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并因此应邀在大会上宣读论文,得到了点评嘉宾尹东年教授的高度赞赏,展现了厦大学子从容自信的风采! 24日下午14点,何丽新老师应大连海事大学发法学院的邀请为海大学子作了题为“民法视野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难点问题”的精彩讲座。何老师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范价值、法律性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的多元化、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适用条件及发展趋势五个方面,结合民法相关理论,分析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在当代社会的价值意义及发展趋势,得到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何老师提倡的海商法研究方法应多样化的理念得到了在场师生的广泛认同,给海大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参会期间,何老师及两位同学积极参与各项会议,与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兄弟院校的师生进行了良好的互动。 【文 陈永灿】

上一条:法理与伦理的较量——法学院法律文化节首场精品系列讲座

下一条:“法科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之考研交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