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七点,第十三期南强国际法研究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B420教室顺利进行,主题为“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程序问题及修改建议”。
本期主讲人是来自08国际法的姚邦文同学,他首先从一个案例开始说起,这个案例就是WTO成立以后所解决的第一个争端——美国等五国同欧共体香蕉争端案。通过分析香蕉案Ⅰ、香蕉案Ⅱ,他认为WTO争端解决机制在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及弊端,接着他就对其中最重要的三个程序问题即“无诚意磋商”问题、外部法律解释权限问题和执行异议程序问题进行了解释,并提出了自己的“国际立法”修改建议。
参加本期学术沙龙的同学就设置“诉前”磋商程序的利弊及改进的方向和标准、专家组法律解释的范围及其依据,以及对DSU第21条第5款和第22条之间关系的理解进行了讨论。有同学认为,无论“诉前”磋商程序利弊如何,专家组解释权限如何,为了让WTO争端解决机制经济、有效地解决争端,这些程序和权限的存在都是必要的,至于如何防范其可能带来的弊端,就要靠国际“立法”实践来解决。而对于执行异议程序可能导致的循环诉讼的情况,参加的同学普遍表示,应该在DSU中更加明确地表述第21条第5款和第22条的顺序问题。
通过将近四十分钟的激烈讨论,许多同学表示,从这次学术沙龙中获得了很多新的、有益的观点。
(文:姚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