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ACT-XMU主任廖益新教授参加第五届中美税法论坛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6-30 | 阅读数:
2009年6月28日上午,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办,世界税法协会(ITLA)、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中美法律与政策中心、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和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协办的“第五届中美税法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此次会议是一次小型高端研讨会,主题为“转让定价制度的国际发展新趋势”,共有来自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美国律师协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和有关律师事务所、国家税务总局的代表约三十余人参加。 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主持的开幕式上,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先生、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教授和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Reuven S. Avi-Yonah教授先后致辞。 随后,会议分为“美国的转让定价制度”和“转让定价制度的国际比较”两个主题进行了全天探讨。其中,康奈尔大学前校长Jeffrey Lehman教授就《2009年的转让定价制度》,Reuven S. Avi-Yonah教授就《美国转让定价制度评价》,美国IRS预约定价项目前主席、美国律师协会转让定价委员会副主席Sean Foley先生就《美国转让定价制度:服务》、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中国与亚太区负责人Steven Tseng先生就《中国转让定价制度实践》、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转让定价合伙人Luis Coronado就《中国及东南亚国家转让定价方法》、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永伟教授就《正常交易原则下的预约定价问题》等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CITACT-XMU)主任廖益新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主持了其中一个阶段的研讨,并作了题为《从Glaxo案看关联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规制问题》的主题发言。 (文/李刚) 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 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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