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我爱我的祖国”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07-24 | 阅读数:
7月23日中午,法学院“我爱我的祖国”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在漳州校区嘉庚4号楼101室隆重举行。法学院团委副书记高斌,法学院辅导员刘洁出席了本次仪式。 在主持人庄重的开场白中,出征仪式正式开始,团委副书记高斌老师代表学院党委和团委做出征讲话。高老师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今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大学生实践活动的政策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关注,然后描述了学校和学院近年来在暑期社会实践过程中取得的辉煌业绩,鼓励广大同学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发挥吃苦耐劳的精神,竭尽所能地在活动中服务群众、锻炼自身。随后,高斌老师介绍了今年学校和学院“我爱我的祖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队情况,今年法学院共组织11支社会实践团队,80余名队员参加本次活动,同时他号召所有学院青年志愿者参与暑期志愿服务活动。最后,高斌老师对所有实践队队员提出了五点希望,勉励大家以饱满的爱国热情,严谨的科学态度,踏实的服务理念,和谐的团队配合投入到服务基层、服务海西的浪潮中去。同时,强调了实践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八个务必”表达了对实践队队员的关切之情。 随后的仪式中,“丹凤朝阳”暑期社会实践队代表本次报名参与的队伍作了活动前期准备的说明和展示,“都江厦日”队的阮一祯同学则代表广大社会实践队员进行宣誓。在授旗仪式上,高斌老师郑重地将各队队旗授予各队代表队员。在简短而热烈的授旗仪式后,各位社会实践队员一一在《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上签字。最后,出征仪式在《共青团之歌》悠扬的旋律中落下帷幕。 法学院暑期实践活动是在“2009厦门大学‘我爱我的祖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之下开展的一次由法学院主办的大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厦门大学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活动的一部分,适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本次实践结合了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内容,旨在通过服务群众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通过躬亲实践砥砺大学生意志品质,通过深入社会促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以大学生践行之功绩献礼祖国60华诞。 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安排,暑期实践的具体活动将在小学期结束后陆续展开。届时,全院11支社会实践队伍将奔赴祖国各地,开始各个课题的实践调研和服务活动。 (法学院学生会 胡廷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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