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益新教授荣获第五届福建省高校教学名师奖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09-09-11 | 阅读数:
今年教师节前夕,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五届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我校共有5位教师光荣入选,我院廖益新教授也获此殊荣。 廖益新教授曾长期担任法学院院长一职,积极带领全院师生员工开拓进取,现任我院国际法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近年来在承担本科生课程《国际税法》和《税法》、研究生课程《国际税法研究》和《财税法研究》课程教学过程中,他能紧密跟踪国际税法和财税法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前沿和国家相关税收立法的发展,注重结合个人的有关科研课题研究经验和吸收他人的优秀学术成果不断充实和更新有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教育思想先进,课程信息量大,始终坚持因材施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国际税法和各国财税制度是近年来发展变化较快的法律领域,在廖益新教授的主讲的课程中及时反映了如中国统一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国际税收竞争和电子商务的税收法律问题这些晚近税法发展的新内容。为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加强学生对税法实践问题的了解,廖益新教授还注意结合课程教学,邀请国内外税法学界的知名教授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前来为学生举办有关国际税法和财税法方面的学术讲座和报告。 在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廖益新教授根据税法学课程内容应用性强的特点,重视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性,注意充分运用案例讨论教学方式,结合课程教学内容,通过自行设计案例和选择税务机关和法院处理过的实际案例,提出相关问题要求学生主动思考、查找说明相关的法律和理论依据,培养训练学生发现和分析税收法律问题的能力。其次,根据现代财税法与民商法、国际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相互交叉渗透发展的特定,在他主持下构建了由5位来自不同教研室的教师组成的现代财税法课程教学团队,改变以往课程由1位教师单独讲授的教学方法,采用由不同部门法专业知识背景但具有共同的财税法研究专长的教师合作讲授课程的教学方法,增强了有关税法课程内容的综合性,从而有助于开拓学生的视野,更好地了解和把握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相互联系性。同时,改革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注意运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将考试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在平时成绩方面,采取课堂回答问题、案例分析、主题发言或专题论文的形式,并且鼓励学生采取前三种形式获得平时成绩,以促进课堂教学的师生互动性;在期末成绩方面,采取卷面考试的方式,但设计开放式的考题,不严格限定标准答案,要求学生自主思考得出自己能够自圆其说的答案,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这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学生欢迎和同事的好评。 廖益新教授近年来还承担了多项教学改革项目,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式,组织财税法教学团队的教师和学生协助厦门市税务机关处理疑难法律案件,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教学效果。在培养国际税法和财税法方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过程中,他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通过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指导,培养训练学生的发现和分析问题能力与创新思维精神。廖益新教授还十分注重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廖益新教授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多次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2001年被授予厦门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6年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1998年入选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6年受聘为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法学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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