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财产法系列讲座圆满结束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11-26 | 阅读数:
英国萨里大学法学院教授ALISON.C.CLARKE女士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为期一周的《英国财产法》讲学于11月20晚上圆满结束。法学院学子济济一堂,积极热情地参加了这场英国法学术盛宴。 CLARKE教授此次讲学,以专题讲座方式进行,共分五个专题。第一讲英国财产法基本原则,主要讲解了英国法上的“所有权”以及“信托”的基本原理,通过案例探讨了人体组成部分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财产等前沿问题。第二讲英国法上的土地制度,首先详细讲解了英国法上对“土地”、“土地所有权”等基本概念的界定;其次介绍了“土地登记制度”和“土地使用的管制制度”。第三讲英国家庭财产法,英国法上没有“家庭财产”或大陆法传统上的“婚姻财产制”的法律概念,其法律对家庭财产的规制与中国大陆地区的婚姻财产制度不同,该专题主要阐述了信托在英国家庭财产法上的广泛应用。第四讲案例讨论与答疑,教授首先介绍了信托在英国实践的应用及其所生的若干经典案例;其次是答疑,同学们非常活跃,积极争取与海外名师交流的机会。CLARKE教授耐心地详细地遂一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第五讲商用土地及法律问题,主要介绍和讲解了英国法上的商业土地所有权模式,主要有“业主或抵押权人模式”和“商业租赁模式”。 CLARKE教授是英国财产领域的资深专家,既擅长于财产法理论,又熟悉实务,每场讲座信息量大。由于不同的历史法律传统、文化背景、经济社会状况,英国财产法与中国大陆地区的财产法相差甚大。“英国财产法”系列讲座为法学学子提供了一个学习英国法的良好平台。该系列讲授受到同学们欢迎,仅选修此课程的同学就逾百人;每场讲座中,B楼的大教室基本满座。同学们感受到来自普通法地区的法学教授授课风格的同时,也十分喜爱教授幽默风趣的讲学方式。 本次英国财产法系列讲座,全程采用英语授课。这对法学院学生的英语水平是个不小的挑战。从讲座现场看,英语授课并未难倒法学学子们,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为了帮助同学们更顺利听课,法学院蒋月教授组织其指导的硕、博士生刘兴昊、刘畅、林晨、刘娥同学将CLARKE教授的讲座提纲翻译成中文提要,在每场讲座开始之前印发给听课的每位学生。博士生韩荣和等同学还承担了诸多与讲座活动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讲座上,中国学生呈现出来的强烈的求知欲、好学精神和良好的英语水平给英国教授留下了深刻印象。 CLARKE教授的讲学活动,是应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和蒋月教授之邀请,是厦门大学短期引智项目之一。 (文/刘娥 图/刘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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