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级国际法第十八期南强国际法研究生学术沙龙——中国在ICSID仲裁第一案法理述评 成功举行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9-12-14 | 阅读数:
2009年12月12号晚七点,08级国际法第十八期南强国际法研究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B420成功举办。此次沙龙的主题是“中国在ICSID仲裁第一案法理述评”,主讲人为08级国际法专业的高成栋同学,点评嘉宾为09级国际法专业李婧博士,08级与09级国际法专业的同学参加了本次沙龙。 本次沙龙的所讨论的Mr. Tza Yap Shum v. The Republic of Peru一案是ICSID审理的首起涉及中国的投资仲裁案件,对我国政府与我国投资者影响重大。高成栋同学首先对Mr. Tza Yap Shum v. The Republic of Peru案的案情做了基本介绍,并针对ICSID仲裁庭管辖权决定中的关键问题,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随后又对ICSID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所带来的诸如中外BITs适用范围与我国《香港特区基本法》规定的不符之处、同意ICSID管辖权的方式与范围问题、依据《华盛顿公约》第25.4条款所做通知的性质问题、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问题、公平与公正待遇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不当之处。并以本案为切入点,具体分析了利益转型时期我国对外缔结BITs的政策取向问题,并指出当前我国BITs的政策取向存在一定的问题,应该予以纠正。 随后,李婧博士对本次沙龙的主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点评,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对仲裁过程中的专家意见书所涉及的投资者国籍问题、条约法公约中条约解释规则的适用以及BITs的作用问题做出了具体点评,并指出对于我国缔结的FTAs与RTAs中的适用范围规定也应该予以重视,并且认为本案是中国在ICSID的突破口,此案引发了中外BITs适用上的一系列问题,诸如中外BITs是否对台湾适用等等。 沙龙中大家对这些颇具争议的问题各抒己见,短短两个小时的讨论大家意犹未尽,国际投资法在实践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引起了大家浓厚的兴趣,也为大家以后的学习和论文写作提供了许多思路。最后,本次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 (文/高成栋、夏璐 图/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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