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诉讼专业秋季学期第二次学术沙龙——“陌生人社会的破碎”成功举办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09-12-19 | 阅读数:
2009年12月17日晚,厦门大学08诉讼法专业秋季学期第二次学术沙龙在法学院B520成功举办,沙龙主题是“陌生人社会的破碎——从《蜗居》看民间法适用的当代城市基础”,主讲人是来自山东大学08诉讼法的交换生李亚凝和厦大08诉讼法的李娜和罗冬梅三位同学,点评老师是诉讼法教研室的张榕老师和法理教研室的周赟老师。本次沙龙吸引了诉讼法专业的5位博士以及07、08、09诉讼法、国际法、法学理论、法硕等各专业的硕士30余人参加,大家围绕沙龙主题各抒己见,交流思想,不同专业学生思想的碰撞与融合,使得会场气氛非常热烈。 本次沙龙首先由罗冬梅同学做主题发言,她通过一些生动形象的现实案例引出民间法的概念,并指出“熟人社会”是民间法传统的生发土壤,随后李亚凝同学采用组织行为学的组织边界理论对“熟人社会”进行分析和特征抽象,得出一般认为属于“陌生人社会”的城市也有“熟人社会的一面”,进而推出城市中也存在民间法的生存土壤。由于这部分的理论概念居多,听起来比较抽象,所以主讲人在讲解的过程中,穿插了目前正在的热播的电视剧《蜗居》中的部分片段,并逐段结合理论加以分析,使大家在娱乐中慢慢体会知识。最后,由李娜同学对民间法在司法过程中的运用做了分析与证明,她从民间法在司法运用中的价值以及民间法在司法运用中存在的可能性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并结合具体案例、辅以调研统计数据,最后得出结论:民间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规范指引作用,在司法的过程中,正确对待民间法并恰当地运用,必然会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大有裨益。 之后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从基本的概念辨析“规则、民间法与共识的区别与界限在哪里?”、“潜规则到底是不是民间法?”到沙龙的整体思路“组织行为学理论与所要证明的观点是如何衔接的?”;从现实存在的问题“当代我国法律存在的问题不是太复杂,而是太简单,如何解释法律需要简约化?”到对未来社会的思考“如果把潜规则也当成民间法,大家都遵守的话,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会产生什么后果?”;从涉及理论的问题“两种博弈的区分?”到实践存在的问题“司法过程中适用民间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需要有什么样的度?”。大家畅所欲言,相互争辩,既探讨了学术又增进了友谊。 最后,两位老师就自己的观点提出了精辟的见解,既有赞同又有尖锐的批判。周赟老师对三位主讲人逐一做了点评,并提出学术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张榕老师分析了民间法在司法中的运用现状,指出民间法进入司法的主要管道是调节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对民间法的司法运用做了展望。两位老师的点评使大家受益匪浅。 本次沙龙最终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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