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无讼校区”,构建和谐校园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0-03-03 | 阅读数:
3月2日下午,建设“无讼校区”协调会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召开。在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的组织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阎彤庭长等一行5人出席了会议,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刘宁老师、法学院团委书记聂鑫老师、法学院各相关辅导员以及厦门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和法硕联合会的负责同学也参加了本次协调会。本次协调会旨在促进法学院与滨海法庭通力合作,共同打造“无讼校区”,推动学校“和谐校园”建设。 会议开始,滨海法庭阎彤庭长首先就滨海法庭的各项情况作了简要介绍。他说,滨海法庭设立于1997年,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三个派出法庭之一,地处厦门中心城区的南部,主要负责包括厦门大学在内的辖区内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法庭先后被评为“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思明区法院先进集体。近年来,先后有多名法官荣获省、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代表学院对阎彤庭长一行的到访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接着,双方就贯彻落实“无讼校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展开了深入讨论。阎庭长表示,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因此希望能以此为依托,聘请法学院教师担任特聘调解员,参与当事人一方涉及厦大校内老师、学生的案件,建立“法庭--校园”实践互动平台,滨海法庭也将定期发掘疑难案件交由法学院审判研讨。与此同时,他表示,滨海法庭将与法学院共享开庭信息,并每年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实践岗位。 学院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对滨海法庭长期以来对法学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对如何配合滨海法庭做好调解工作、开展法官业务培训以及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与滨海法庭达成一致共识。滨海法庭、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白城社区将结合校园社区的具体情况,在厦门大学校内开展“无讼校区”活动,以创建三位一体,相互协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 据了解,此次“无讼校区”建设是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积极响应学校提出的“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学院积极推行应用型人才建设,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创新性尝试。同时,也是滨海法庭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加强人民调解指导,促进“无讼社区建设”活动的决定》文件精神,提高法官司法理论水平,及时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措施之一。 (法学院 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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