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蒋月老师被授予2009年度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0-02-05 | 阅读数:
2010年2月1日,福建省妇联十届五次执委会(扩大)会议在福州举行。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唐国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省政府副省长洪捷序、省政协副主席叶家松等省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群英主持;省妇联副主席林文秀、陈允萍、马义英、王小玲参加会议。 刘群英同志首先传达了全国妇联十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孙春兰同志走访省妇联时重要讲话的精神。其次,会议表彰了2009年荣获省“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三,唐国忠同志讲话,他对做好我省2010年妇联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深刻认识妇联工作的新形势;二是充分发挥妇女在海西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其四,刘群英同志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建设再立新功》的工作报告。对于2010年的全省妇联,报告提出,一是要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为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发展再立新功;二是要主动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推动解决妇女民生问题;三是要敢于善于维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四是深化海峡妇女交流合作,共同推动祖国统一大业;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大会一致通过了省妇联的工作报告。 我校妇女委员会主任、法学院教授蒋月是省妇联十届执委,出席了此次会议,并被授予2009年度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民商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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