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晚19:00法学院B420,09级环境法专业举办了本学期第二次学术沙龙,本次沙龙主题为“问题与对策:我国环境法庭建设研究”,主讲人为09级环境法专业陈龙和张幸女两位同学。朱晓勤教授作为点评嘉宾应邀出席,08级环境法专业同学参与了此次沙龙。
环境问题的频繁出现,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环境纠纷行政处理方式的种种障碍,再加之环境问题自身的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催生了国内一批环保法庭的产生。但目前我国的环保法庭数量还不多,现实运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探讨环境法庭的建设具有现实意义。首先,由张幸女同学对环境法庭的产生、理论依据及现实需求做了阐述,并对我国现有的几个环境法庭的办案情况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分析;之后,陈龙同学在对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瑞典环境法庭成功经验进行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推动我国环境法庭建设的建议。
针对两位同学的建议,如:在环境犯罪立法中增加新罪名的建议,环境诉讼中建立提前介入制度、改革诉讼费用、诉讼时效及案件执行等建议,同学们积极发表不同的观点。朱老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并指出论文写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尤其在制度建构方面要注意“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此次沙龙让同学们对我国的环境司法现状有了更深的认识,激发了进一步学习和研究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