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部门工会主席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集体学习由院党委书记侯利标主持。
侯利标首先向大家传达了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教育部党组下发的《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高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以及校党委印发的《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侯利标指出,创优争先活动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确定的要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又一项重大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今年4月6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曾就此作出全面动员部署。创先争优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总体要求,以“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内容,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为具体方式,旨在通过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本单位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侯利标希望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当做继续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的一次难得机会,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衔接,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自觉性。二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支部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结合具体实际,认真谋划和推进本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把广大党员吸引到争先创优活动中来,避免走过场、搞应付。三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深入基层,抓住关键,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还就如何在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进一步完善了学院的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