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实践我做主”清凉医厦实践队厦门第二医院之行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0-07-30 | 阅读数:
2010年7月28日,清凉医厦实践队小分队一行四人来到位于集美的厦门第二医院总院进行以医疗鉴定为主题的实践调研。 医政科主管医疗纠纷的李先生接待了我们,本科读卫生法学、硕士读法学的他对医疗鉴定这一跨医、法两个领域的问题有着深刻而全面的认识。在办公室内,我们就医疗鉴定的具体程序、收费问题、院方态度等方面的疑问向他进行了咨询,他耐心回答了我们的问题,并尤其详细地介绍了当前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存在的法律及相关制度缺失问题。 通过此次走访,我们了解到从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起,医院的举证责任除了倒置原则外还有其他一些细微的变化,此部法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鉴定的程序。相信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纠纷及鉴定程序的相关问题都会得到妥善解决。 清凉医厦实践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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