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晚,法学院2009级法律硕士第六党支部(法学)和法学院2009级民商法党支部校级党支部立项活动“我为来厦员工添砖加瓦”之法律维权讲座在厦门市思明区技术交流培训站展开。此次活动由法学院2009级民商法党支部党员周亚兰担任主讲人,主题是抵押权,授课对象以思明区各社区的低保户人群、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为主。
周亚兰首先用两个通俗易懂的案例导入,介绍并区分了抵押和抵押权的概念,抵押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着重分析了抵押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由于抵押权的内容非常专业,所以周亚兰以两个与大家生活密切相关的抵押权为重点做进一步的阐述。一是关于宅基地作抵押是否受法律保护?周亚兰认为:宅基地是农民生活的必需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拿走农民的宅基地,加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发达,很有可能造成农民流离失所,从而引发社会动荡。因此,法律对宅基地作抵押做了严格限定。二是“一无二抵”是否有效?周亚兰认为:“抵押财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此时的受偿顺序按“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已经登记的优于未登记的”以及登记对抗主义的原则。最后的法律咨询答疑现场气氛很活跃。听众就自己所关心的土地承包、宅基地申请、婚姻家庭等问题纷纷向主讲人提出疑问,主讲人逐一做了耐心、详细解答。
整个讲座持续了两个小时,虽然本次主讲内容专业性很强,有些晦涩难懂,但是主讲人经过精心准备,用通俗的语言将其中的法律知识表达出来,使听众都能很容易的理解吸收。主讲人深入浅出的教学风格,受到了社区和听众的一致好评,讲座收到了预期效果。
文/周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