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于这个国家的责任——记谢晖教授《地方自治与法治》讲座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0-09-27 | 阅读数:
突降的大雨并没有阻挡住厦大法学学子追寻真理的脚步,九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谢晖教授,在B137教室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徐崇利院长对谢晖教的介绍拉开序幕。 谢晖教授围绕“地方自治与自治”就四大方面展开论述:没有地方自治就没有法治,契约型团结与法治,道德型团结与法治,地方自治、法治与国家安全。谢晖教授用精练准确的语言,切合实际而又生动的例子,展开了自己的观点,体现了整个讲座的思想深度,又采取了一种容易被同学接纳的方式,使得这次讲座得到了在座师生的高度共鸣,达到了极好的效果。通过近两个小时的精彩论述,谢晖教授的独到见解让同学们从另一个角度去思索了法学之于这个国家的作用,展现了自己的学术才华,同时也体现了一位学者的学术操守与社会责任,而后者更是令同学肃然起敬。 讲座后,同学们争相与谢晖教授交流自己的心得,也让我们看到了厦大学子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 (许航源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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