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法律人,相约法援路——东南地区首届大学生法律援助论坛胜利召开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0-10-27 | 阅读数:
2010年10月22日中午13时整,在热烈的掌声中,作为庆祝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头戏,东南地区首届大学生法律援助论坛在厦门大学自钦楼二楼团队合作室正式拉开了帷幕。参与本次会议的代表都来自东南地区各大高校,其中包括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汕头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等。本次会议一共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有两个不同的议题由与会的各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交流。 首先与会代表围绕着大学生法律援助的特点及意义这一议题展开了讨论,深圳大学的代表杨忠硕同学就法律援助对法学生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客观地提出眼下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四个具体详实的解决方案。他的精彩发言点燃了现场的气氛,在关于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的主体定位上,与会代表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会场气氛一度达到白热化的程度。接着大家又对大学生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汕头大学的王建喜老师指出,法援人应该正确认识“法律援助”的含义,不应将法律援助狭隘的理解为仅仅帮助当事人参加法庭审判,这一个观点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认同。之后,厦门大学的张征同学、武汉大学的陈云衢同学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浙江大学、福州大学、中山大学的代表也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一场小范围却不失精彩的辩论。 接下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叶丽丹就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质量进行了发言,她就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提出几点颇具建设性的意见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认同。大学生法律援助的经费问题一直困扰着每一位法援人,针对此尴尬问题,深圳大学和华侨大学的代表分别就该问题从根源上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两位同学发言将这次论坛的气氛引向了高潮。在这个问题上,几乎所有与会的代表都发表了意见,参加此次会议的国际司法桥梁东南地区辩护律师中心项目官员雷雨田先生也加入到了激烈的讨论中。代表们都表示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应尽量与NGO建立合作关系,利用NGO优厚的资金、资源发展法律援助事业。 短暂的茶歇之后,圆桌会议进行到了最后一个阶段。此时会议已进行了三个多小时,但与会代表丝毫没有显示出一分倦色。福州大学和中山大学的代表分别就大学生法律援助的活动开展及权益保障做了一番引人深思的讲演,其中中山大学汤捷婷同学就其机构法律援助经验的讲述,为法援人今后工作的展开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为圆桌会议的最后一个议题,大学法律援助组织的内部建设也是一个令法援人不容忽视的问题,而且随着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的纵横发展,该问题愈发地显得重要、紧迫。浙江大学和福州大学的代表分别对该议题从自己所在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定位出发,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想法。 下午18时整,随着福州大学庄国民同学讲话的结束,此次圆桌会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论坛中,与会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这不仅打破了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隔绝状态,更重要的是使得与会的法援人对法援之路的未来走向达成了一些重要的共识。正如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何丽新老师所说,援助这个事情,本来就是人多力量大。相信在法援人的共同努力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明天会更美好! (厦大法援宣传部 林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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