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同行”—新老生交流会系列活动之民商法篇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10-11-01 | 阅读数:
10月29日星期五晚上七时,民商法专业新老生交流会在法学院A103教室举行。此次新老生交流会意在为09届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与10届硕士研究生提供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在学长学姐的帮助下使得10届研究生新生能够谨慎安排、合理规划研究生生涯,高效地学习、充实地生活。本次交流会由10届民商法班班长方凡佳主持。 整个民商法专业的新老生交流会始终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下进行。首先09届与10届的研究生双方进行了自我介绍,相互认识,虽然大家是来自五湖四海、风格迥异的年轻人,但心有灵犀、默契十足,不时出现一些幽默风趣的话语引得大家笑声阵阵。接着,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应试、如何适应研究生生活新环境、民商法就业等等,学长学姐们作了细致而耐心的解答,通过学姐学长们的解答研究生新生们学会了一些实用的应试技巧,学会了以平和冷静的心态面对由本科阶段到研究生阶段的转折,也了解了民商法的大致就业方向。其中,李兆唐学长、潘争艳学姐特别地寄语研究生新生:虽然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需并重,但原则上应以前者为中心。一方面应该沉下心来博览群书,逐渐积淀自己的法学法科理论素养,善于思考,认真总结;另一方面应该有选择性地参加一些实习活动,投身社会实践,比如“法官助理”就是不错的选择,但切忌在实习上耗费过多精力。 这次新老生交流会非常有意义,10届研究生新生普遍感觉获益匪浅。法学之路漫漫其修远,我们相互鼓励、相互扶持,一路同行,无论风雨烈日、无论坎坷荆棘。虽然并非同一年级,但我们永远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相逢即是缘分,大哉民商! (图/文 冯源)

上一条:春风化丝雨——新老生交流会系列活动之法学法硕篇

下一条:“破冰•融冰”——记法学院研究生会户外素质拓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