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南强法学沙龙第二期之“无被害人犯罪研究”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10-20 | 阅读数:
由南方之强的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主办,并由法学院研会承办的南强法学沙龙素来是同学们展现学术风采、交流学术观点、探讨学术问题的重要平台。本季南强法学沙龙第二期之“无被害人犯罪研究” 于2011年10月19日晚上7点在法学院B520如约而至并顺利开展。本期沙龙吸引了刑法学、法理学、法制史甚至是经济学院等诸多专业同学的参与,并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刑法学教研室吕英杰老师到场参与和点评。 为使得沙龙顺利开展,确保同学们更充分有效地理解这一主题并积极参与问题讨论,主讲人不仅在举办前三天已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每位同学的邮箱供浏览,并听取了同学和老师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由此,沙龙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开场。主讲人首先为大家介绍了“无被害人犯罪”这一概念的产生背景,即20世纪中期西方国家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浪潮,接着介绍了诸多学者关于“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不同学说,并对“无被害人犯罪”的概念界定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此基础上,主讲人深刻分析了“无被害人犯罪”的特点和学术研究的方向和价值。 为引导同学们对“无被害人犯罪”予以犯罪化或非罪化的热烈讨论,主讲人对法益侵害说、规范行为说等理论深入浅出地讲解,从哲学基础、刑法学基础和社会基础阐述了非罪化的理由,并介绍了犯罪化的根据。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引发同学们的思考:有同学对“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具体表述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有同学引述其他国家立法,有同学结合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审视我国立法现状……各抒意见、滔滔不绝的热烈讨论迸发出一个个思想火花。 最后,吕英杰老师对此次沙龙做了总结,并表达了自己对“无被害人犯罪”的看法,“国际上已经对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达成共识,具体的哪一个刑法罪名的除罪化是我们接下来应重点研究的方向。” 现代法治文明理念的确立、理性公共生活空间的建构,是需要不断讨论、不断历练,从而内生于一个国度、一个社会的。依托于对诸多现代司法理念和公共议题的讨论,法的价值和法治文明才可能得以确立;凭借着学术沙龙之类的平台,法学院同学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更得以提高。古罗马老头儿狄摩西尼说,“每一种法律都是一种发现。”同学们能否从沙龙的组织、参与和探讨中发现法律适用的当或不当,正是我们此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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