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顺利完成各项会议议程,于11月14日胜利闭幕。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我院蒋月教授当选为副会长,何丽新教授当选为理事。
2011年6月,根据国家有关法学社会团体管理的新规定,中国法学会下属研究会均应在一年内改制为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并到民政部注册登记。本次会议是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落实法学社团登记管理改革要求的重要步骤,是一次继往开来的大会。本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自本届会议后,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顺利转身,变身成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并在完成民政部注册登记后,将成为全国一级法学社团法人。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主办、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承办。
蒋月教授是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何丽新教授是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民商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