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南强法学沙龙第18期之民意与司法独立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12-19 | 阅读数:
2011年12月15日下午3时,南强法学学术沙龙第十九期在B420如期举行。本期主题为自媒体时代民意与司法独立的博弈,由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班林吉、崔远景同学负责。 主讲人首先介绍了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件”,着重介绍了网络上民意的发展过程,指出民意在某种情况下容易失控,引发“多数人的暴政”。在此基础上提出司法必须独立的命题。从司法角度看,司法独立指司法权必须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非经司法机关,非经正当司法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如果司法不独立,那么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权威、破坏社会稳定的情况就会时有发生。接着,主讲人又从分析民意特征入手,指出司法独立的必要性。“但是我们必须给予民意足够的尊重”,主讲人道,民意的表达是言论自由的表现,受宪法保护,况且司法审判讲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自媒体时代,民意表达的意愿获得更大程度的释放,造成司法与民意更多的冲突,在此情况下如何保持司法的独立,以及对民意作出回应,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主讲人提出,我们已经确立了法律作为解决问题、冲突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那么就应该坚守法律的价值,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问题。如许霆案中,启动“酌定减轻处罚”条款,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实现了个案公平。 本次沙龙也获得了诸位同学的大力支持,在场同学热烈讨论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发表自己的观点。同学们一致认为,学术沙龙是关注社会、探讨理论、加强学习的有效方式,以后还会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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