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生学术沙龙再度上演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12-22 | 阅读数:
2011年12月16日(周五)下午,厦门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本学期第四场博士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C419室精彩上演。本次沙龙以“三角案情下的消除重复征税问题研究——基于双边体制的思考”为主题,由本专业2010级博士生朱晓丹主持。 这一主题实际上是朱晓丹同学博士学位论文拟撰写的题目,因此这次沙龙发言可以算是她博士开题的“预热”。如题所示,她所要研究的问题是现存双边体制中三角案情下的重复征税问题。她首先介绍了相关问题的背景知识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她指出,双边体制中三角案情下难以消除的重复征税问题,主要有三种表现类型:涉及可归属于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的所得的三角案情、涉及双重居民身份的三角案情、涉及定性差异的三角案情。她认为,有些三角案情下的重复征税现象依靠现行的双边体制可以消除,因此双边体制在消除三角案情下重复征税问题上是面临困境,并非绝境。 朱晓丹同学接着阐述了她的选题的意义。消除三角案情下的重复征税问题问题,有助于税收中性原则,避免因税收而阻碍人员的自由流动。之所以要讨论双边体制内解决三角案情下的重复征税问题,是为了考验双边体制的承压能力,检验其是否能够在双边框架内解决这一问题,避免倒退回单边路径。 最后,朱晓丹同学介绍了她的论文的基本框架,包括现有双边体制下难以消除三角案情下的重复征税的现象、原因和方法、相关结论对中国的启示和应用以及最终结论几个部分。 朱晓丹同学陈述完毕之后,在场同学纷纷就自己的理解进行提问和发言:有的同学对其论文框架提出了建议,如其中常识性知识不必专设一目进行论述,只需融入到其他章节之中;有的对其框架中多变税收条约解决三角案情下重复征税问题的可行性的阐述提出疑问;有的对其论文中关于双边体制消除三角案情下重复征税的价值取向问题提出质疑;还有的对其“国际税收新秩序”问题十分感兴趣,与朱晓丹同学进行积极探讨。 虽然本次沙龙的主题其他同学较少触及,但正由于如此也引起了同学们的浓厚兴趣,大家积极踊跃发言,与发言人朱晓丹同学进行了深入交流。一方面,晓丹同学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另一方面,同学们对其论文框架提出的建议,也使其感叹获益良多。这次沙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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