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明校友担任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书记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12-01-10 | 阅读数:
2011年11月17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职务任免决定。经中共山西省委研究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王建明,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省漳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级大检察官。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0年9月入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参加工作后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劳改检察处副处长、监狱(劳改)检察处处长、厅长助理;1997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副厅长;2000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2001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正厅级);2004年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期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2007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2009年6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同年7月任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2010年1月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11年11月1日,在中共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共山西省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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