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业博士生专题沙龙系列之一:国有企业垄断之规制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03-05 | 阅读数:
2012年3月1日上午,经济法学专业本学期第一场学术沙龙在法学院B523教室精彩上演。本次学术沙龙由游钰副教授负责主持,围绕“国有企业垄断之规制”主题,同学们就国有企业的概念及分类、国有企业垄断之危害以及垄断规制的具体构想等方面各抒己见。 杨春娇同学作为主讲人,首先就“国有企业垄断之规制”展开总体阐述。她认为,国有企业的本质特征在于国有企业与政府的特殊关系,而国有企业又可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其中我国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主要表现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经营者集中不申报等。接下来杨春娇同学指出国有企业垄断的各种危害,并就相关法规的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通畅便捷救济渠道的构建等,提出了完善国有企业垄断规制的构想。 结合杨春娇同学的发言,其他几位同学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郭俊芳同学认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关系国家安全的国有企业”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对于该豁免范围的具体界定,目前并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很可能会成为国有企业逃避反垄断规制的借口。孟翔韬同学则运用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理论对国有企业垄断状态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具体阐述了国有企业垄断的特点。梁家全同学在就规制国有企业垄断的必要性进行论述后,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规制国企垄断的措施。 游钰老师在对同学们的发言一一点评后,继而从观念、机制、制度等角度对国有企业垄断的规制问题展开深入剖析,并建议大家在分析问题时应注意选准角度、把握深度。在游钰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本次沙龙,同学们不仅对国有企业垄断规制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而且领会到学术研究的方法与要点,可谓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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