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做客我校南强学术讲座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04-09 | 阅读数:
2012年4月4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陈光中教授应邀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为我校师生举办了一场题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的南强学术讲座。法学院院长徐崇利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并为陈教授颁发南强学术讲座纪念牌,多名法官、检察官及相关院系百名师生出席并聆听了报告,会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讲座中,陈光中教授首先梳理了新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历史,并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做出评价,他认为本次修改的成绩是主要的,但问题也是存在的。接着陈教授解析了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五大问题。第一是人权保障问题,刑诉法第二条新增 “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刑诉法的任务,这是自宪法有规定以来部门法首现人权规定,此乃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最大亮点,但第一条中的“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未改为“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是一大遗憾。第二是辩护制度,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即可委托辩护人,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三难”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律师的地位在侦查阶段得到提高,因此辩护制度是此次修改最集中体现人权保障的进步之处,但侦查阶段可否取证的问题尚未明确。第三是法律援助制度问题,横向援助面明显扩大,纵向援助过程得以延伸。第四是证据制度,陈教授认为这次修法对非法证据排除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进行了明确规定,是很大的进步。第五是强制措施中通知家属等问题。讲座最后,陈教授与听众互动交流,清晰、详尽地解答了听者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气氛轻松热烈。 陈光中教授是中国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界一代名师,他多次参与刑诉法草案修订工作,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具有很深的造诣和极高的威望。陈教授在本次讲座中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现今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热点问题,使听众受益颇丰,尤其提高了同学们对刑诉法相关问题的探究兴趣,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图/肖荣华 文/肖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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