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福利院——2011级民商法党支部爱心奉献福利院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04-12 | 阅读数:
为深入推进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党支部活动的长期立项,在法学院党委的号召下,2011级民商法党支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走进厦门市社会福利院,进行义务支教与爱心奉献。 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他们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场所,作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更应该怀有感恩、责任与奉献之心。2011级民商法党支部在前期精心策划、联系的充分准备基础上,做好活动立项,确保常态化与长期化进行,并积极动员党支部成员,使支部成员有参与感和责任感,主动为支 部活动出谋划策,并坚持参加福利院活动。 “与孩子们的接触,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他们的天真无邪,看着他们的笑容,我们会觉得舟车劳顿赶过来是值得的。”一位支部党员感慨道。据悉,民商法党支部与福利院建立了良好的联系与活动机制,每周安排二至三次活动,每次活动由两名党员参加,负责辅导孩子们的课业,并陪他们聊天、游戏。“一开始见我们的时候,孩子们都很拘束,不太愿意开口讲话,现在我们来的次数多了,都已经很熟悉了,这种感觉很好。” 2011级民商法党支关爱福利院儿童活动,通过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带头作用,号召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在党员自身受到教育的同时,也唤起对福利院儿童的关爱,有好的社会效应。 据悉,2011级民商法支部将长期坚持这项活动,并已经积极与我校后勤集团党支部取得联系,策划关爱学校后勤员工子女的活动。 2011级民商法党支部 江晓筠/文,叶绿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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