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生学术沙龙精彩重现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04-24 | 阅读数:
2012年4月20日(周五)下午,厦门大学国际法学专业本学期第四场博士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C419室精彩上演。本次沙龙以“全球治理与国际法”为主题,由本专业2011级博士生苏宇主持。 这一主题是苏宇同学最近阅读心得的一次小结,其中也包括了他的一些个人想法。如题所示,他所要研究的问题是全球治理理论/实践对于国际法的应用/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首先,他介绍了全球治理产生的一些标志性事件,他认为,全球治理虽然是一个学术界热门的话题,但是这一概念的内涵和范围目前仍存在于一种“凌乱”的状态之中。为了进一步的探讨,他对全球治理的概念进行了一定厘清,并抽出若干核心要素,将此作为他这次报告的“全球治理”的概念。 在这一基础上,他从价值变化、国际法调整范围、国际法主体、国际法渊源、国际法运作过程以及全球行政法的兴起这几个方面对全球治理如何应用到或者影响国际法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 紧接着,他介绍了这种应用或者影响可能会对国际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他认为,全球治理能够对国际法理论的发展有一定助益,例如能够为国际法提供新的分析视角,为国际法传统概念提供新的解释,还能使国际法更为贴近国际社会的现实。但是全球治理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最为根本,也是十分隐晦的一种影响便是对各种区分(dichotomy)的消融,如国际法主体与客体、软法与硬法、国际/区域/国家/地方各层次,甚至法与“非”法。 最后,他总结了自己的发言,并且认为,在研究过程中,自己有盲人摸象,甚至是摸着“群象”的感觉。 报告陈述完毕之后,在场同学纷纷就自己的理解进行提问和发言:有的同学认为,国际法目前应对全球治理的挑战已经表现很好,不用大的变动;有的认为,关于价值变化——尤其是关于国际层面的民主问题的探讨,应当是下一步研究要涉及的地方;有的则认为,全球治理理论仍是国际关系学者为主导的一套研究话语和工具,国际法学者不能如此被动,只守不攻,应当也利用好全球治理理论这一工具;最后,有的认为,我们还应当思考中国近年提出的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主张,如“包容性发展”,对于全球治理理论可能带来的碰撞与挑战。 这次沙龙的主题较为宏观,涉及国际法各个领域的问题,与同学们各自的兴趣方向存在一定的交叉,因此,大家都积极踊跃发言,与主持人进行探讨。通过系统而富于逻辑的报告,以及广泛而不失深入的交流,使得本次沙龙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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