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精神

发布人: 吴荻 | 发布时间: 2012-05-11 | 阅读数:
5月10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部门工会主席参加了学习。集体学习由院党委书记侯利标主持。 侯利标书记首先向大家传达了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学校“两访两创”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厦门大学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 侯书记特别指出,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任务有4项:一是坚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二是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三是着力推动机关部门和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员工。四是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部署。为努力做好以上几点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创先争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要把抓创先争优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对工青妇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深入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全院各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好工作责任,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创先争优、抓基层党建工作;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将成功经验总结提升为理性认识,推动理论成果转化运用,指导创先争优实践和党的建设工作。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还就如何在我院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两访两创”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进一步推动了我院创先争优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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