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周六)晚7:00,第五届南强学术沙龙第十二期在法院院C520举办。本期沙龙的主题是“教唆犯的性质”,由法学院刑法专业杨小兰担任主讲人。
教唆犯被各国学者视为刑法学理论中的“迷宫”,本次沙龙则旨在带领同学们步入“迷宫”,揭开教唆犯的神秘面纱。主讲人主要从三大方面来论述教唆犯的性质。首先,介绍有关教唆犯定性的学说之争,包括共犯从属性说,共犯独立性说,教唆犯二重性说等,并且从论理基础和基本结论两方面对几种学说进行了比较。其次,重点评析了从属性说,独立性说及二重性说。这一部分,具体结合相关的刑法理论及我国现行刑法立法,分别得出几种学说存在的问题。如二重性说的论据无法证明其论点,独立性说与我国刑法的价值取向(法益侵害说)相违背,从属性说则无法解决我国现行刑法的具体规定。再次,通过比较分析几种传统学说之后,得出自己的观点——修正的二重性说。分析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时,教唆者虽不具有侵害法益的具体危险性,但却具有制造新的犯罪人的抽象危险,应具有可罚性。最后,依据自己提出的这种理论,主张在刑法分则中设立独立的教唆罪来规范被教唆者没有犯罪的情形,据此,对教唆犯的处罚应区分共犯教唆犯与非共犯教唆犯。
本次沙龙在轻松欢快的氛围下进行,同学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交流了学术观点,同时也扩大了学术视野。本次沙龙的举办不仅激发了同学们对刑法的兴趣,而且在学术上也进一步发扬了创新精神。
图/文 杨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