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日晚7:00,湖南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邱兴隆先生在法学院B137为我们做了题为“吴英案的政治、经济和法律思考”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李兰英老师主持,法学院及新闻传播学院等众多学生参加。
在李老师对其简要的介绍后,讲座正式拉开帷幕。首先,邱兴隆老师为自己再次来到厦门大学感到欣喜。接着,他过渡到吴英案。他提出,近二十年,中国所发生的、有影响力的每一个重大刑事事件都是值得研究的。“吴英该死”,这一观点确实令在座的同学感到耳目一新。其从政治、经济、法律三个角度逐一分析。第一,从政治层面上考虑,他认为,集权国度必然存在金融垄断,而根据民意和舆论改判死刑案件,是法治的失败而不是胜利。一个无信仰的国度,只能靠民意来维持。我们尊重民意,更应深思其背后是否是合理运作和真实表达。第二,从经济角度考量,他揭示了民间金融借贷没有生存空间的背景下吴英案的必然性,并认为,自由的市场经济与政治集权和金融垄断必然导致的限制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其原因就在于法律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节拍。第三,从法律角度思考,邱兴隆老师对吴英案作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最后,邱老师重点引导大家思考“刑法介入民事经济活动的底线是什么?”,提出“犯罪的本质是‘违背意志’,而不是‘社会危害性’。他表示,吴英案还提出了其他挑战,例如废除死刑的道路上,实践先行。即《刑法修正案(八)》虽然保留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但法官判决的少用或不用,必然导致此罪死刑刑罚适用的逐渐减少。讲座尾声,他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疑惑和不解。整场讲座引用案例、深入浅出,幽默风趣且思想严谨,以致讲座结束时大家还意犹未尽。
正如邱老师所言“任何刑事法治的进步都以自由乃至生命为代价。”吴英案虽已尘埃落定,但因其引发的历史性大辩论,其意义早已超出了法律条文本身。相信邱兴隆老师的讲座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