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学习漫谈系列之三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06-05 | 阅读数:
2012年6月1日(周五)上午九点,厦门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生本学期第三次学习漫谈在法学院B523教室顺利举行。本次漫谈以“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为主题,由林秀芹教授主讲,参加者为经济法专业博士生以及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生。 漫谈伊始,林老师对最高人民法院最近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反垄断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涉及《反垄断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起草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其中,《反垄断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包括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基本类型、原告资格、起诉方式、案件管辖、举证责任等方面。林老师要求同学们在日常学习中密切关注司法实践,抓住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要善于理论提升、扩展研究视野,例如由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上升到经济法私人实施机制、外部性纠正等问题。之后,林老师和同学们分享了近日参加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以及2012年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的一些心得体会,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 对于同学们普遍关心的论文写作和学习方法问题,林老师指出在学习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立足于具体问题,以小见大,论文写作注重理论深度。同时,在问题研究过程中通过大量阅读补充相关知识等等。 本次学习漫谈中,同学们在林老师的指导下开阔了研究视野,明晰了研究思路,这对于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大有裨益。 (文/孟翔韬;图/郭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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