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七位教师受聘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兼职教授、副教授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12-06-28 | 阅读数: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检察系统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由理论型、专家型、实务型人才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检察教育师资队伍,近日,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决定敦聘我院七位教师担任兼职教授或副教授。其中,陈晓明、李兰英、蒋月、张榕、刘连泰受聘担任兼职教授,刘学敏、朱泉鹰受聘担任兼职副教授。 6月26日下午,在厦门大学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订仪式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院长林贻影还向受聘教师代表陈晓明教授、刘连泰教授颁发了聘书。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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