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实践精神 不负南强使命——法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在校区隆重举行

发布人: 林旭荣 | 发布时间: 2012-07-19 | 阅读数:
凤凰花开,又是一年。热情似火的七月,法学院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7月18日上午十时,法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在五号楼103教室隆重举行。出席此次出征仪式的嘉宾有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党委副书记周蕾、团委书记高斌、辅导员林旭荣及兼职辅导员张晓强。 伴随着庄严的国歌,主持人宣布出征仪式正式开始。首先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致辞。在致辞中,侯书记充分强调了社会实践在高校人才培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侯书记指出,社会实践的意义,不仅在于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还在于为当代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平台和视角,并且从这种平台和视角中看待国家和社会,提高实践能力,更好地回报社会,回报国家。在此之上,侯书记更是为诸多实践队伍提出了几点切实的要求,要求之一即求真务实地进行实践活动。由于社会实践的特殊性,同学们在整个活动中要做到认真细化,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真正发挥社会实践这一活动的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在提出要求的同时,侯书记更给予了几点中肯的建议,表达了对同学们的关心和重视,比如在活动中要团结协作,发挥团队精神,竭力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并且尊重当地规章制度和风土民俗。在致辞的最后,侯书记再次对整个实践活动和各实践队寄予厚望,希望各实践队能展现风采,树立厦大学子的先进形象和面貌。 致辞结束后,组织部部长杨慧东同学介绍了社会实践安全注意事项。随后,临时党支部队伍“云巅鹭上”实践队作为代表进行了其实践活动的汇报和展示,回顾了去年的实践经验,并且介绍了今年暑期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各实践队提供了优秀的指导和借鉴经验。在授旗仪式上,侯利标书记代表法学院党委庄重地将党旗授予临时党支部队伍,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蕾郑重地为各代表队授实践队队旗,法学院团委书记高斌代表法学院团委为团支部队伍授共青团团旗。在简短而热烈的授旗仪式后,全体社会实践队员在旗帜下庄严宣誓,并共同唱响中国共青团团歌。在悠扬而浑厚的歌声中,整个出征仪式落下帷幕。 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安排,暑期实践的具体活动将在小学期结束后进一步展开。届时,全院多支社会实践队伍将奔赴祖国各地,开展各个课题的实践调研和服务活动。相信各实践队伍将不负厚望,求真务实,砥砺自我,圆满完成本次社会实践活动! 郭韶阳/文 张光旭 郭韶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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