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党委副书记周蕾,学校办公室秘书刘宁一行,专程到厦门市公安局法制处、刑侦支队、经侦支队、交警支队和水陆分局看望法学院实习学生,并与各单位座谈,了解实习情况。
2012年4月,我校与厦门市公安局签订了战略协作框架协议,为落实协议精神,法学院积极对接市局法制处,并应他们要求,今年第一次向公安局派出20名实习生,分别到市局法制处、刑侦支队、经侦支队、交警支队、水陆分局、海沧分局、翔安分局、集美分局实习。
第一次接收厦大实习生,公安局非常重视,由市局法制处负责牵头组织。各单位精心安排实习生的实习生活。在工作方面,给每个学生配备实习老师,从文书写作到现场出警,一对一指导,力求实习生在短短的5周时间能尽量深入地体验警察的生活和工作。在生活方面,尽力安排食宿,为学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学生普遍感觉收获很多。学院充分利用“小学期”,提供充足的实习岗位,组织学生从课堂到实务部门,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环节。公安局的警官对实习生的表现也非常满意,学生有两点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一是思想积极上进,改变了以前形成的对90后大学生的一些负面印象。二是学习主动,不管是做内勤还是出警,随叫随到,主动体验多种工作情景。他们认为,厦大的学生综合素质很好,希望以后有更多优秀学生到公安局实习更长的时间。
小学期法学院学生的实习圆满结束了,但双方的合作才刚刚开始。相信双方会一起努力,不断拓展合作途径和思路。今后,在共同研究解决双方一致关心的法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互派教师和专家交流,在共同参与学生的培养等方面将有更深入的合作。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