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之“V夏至”实践队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发布人: 林旭荣 | 发布时间: 2012-09-10 | 阅读数:
法学院“V厦至”实践队于今年7月组建。自组建以来,实践队通过多个方面为本次实践活动做准备。一方面,实践队多次召开队内会议,培养团队文化,确定课题和方向,并多次联系指导老师,在交流中获得经验。另一方面,实践队充分利用本地队员的优势,积极接洽当地政府,协商实践队实践流程。除此之外,实践队通过网络、图书馆等多种途径对研究课题进行理论知识储备,以求最大限度地对课题有较全面深入的了解。 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2012年8月25日晚,厦门大学V厦至实践队十一名法学院同学和一名人文学院同学从五湖四海出发,与带队老师张晓强于昆明胜利会师,开始为期八天的实践活动。本次实践活动将在大理云龙县展开,以少数民族农村财产纠纷及其解决机制为立足点,通过对云南当地白族和彝族聚居的农村地区的实际调研,结合理论对法治现状进行总结并归纳财产纠纷的各种解决机制,旨在为中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25日集合后,实践队队员们拜访了当地的法律顾问和律师。律师们从专业角度向实践队成员提出了不少可与实践内容相结合研究建议。午后,成员们来到了讲武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追思缅怀烈士丰功伟绩的方法来增强自身的爱国之情。晚上,队长召集全体成员进行了会师后的第一场会议,明确了各个小组的分工及实践活动流程等一系列事宜。 27日, V厦至实践队的基层实地探访活动正式展开。一天中,实践队共走访了云龙县文化馆,云龙县人民代表大会,云龙县司法局,民政局,旅游局以及民宗局等六个相关部门,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政府机关在提供给实践队大量信息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值得探索的线索,需要实践队继续努力,在走访法院和基层的过程中发现更多更有价值的资料。 28日上午,实践队全体队员走访了云龙县当地法院。队员们采访了法院法官并召开了座谈会,就云龙县的林权纠纷问题以及少数民族习俗对法院判案的影响进行了提问,得到了详细的回答,并查阅了卷宗,获取了相关资料。当天下午,实践队驱车前往云龙县千年白族村,采访当地村委并进行了实地调查,深入基层了解白族农村地区财产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当天,当地电视台也随行记录了实践队采访村民们的瞬间,也对实践队接下来的实践之旅给了一些宝贵的具体指导。带队老师张晓强和队长万远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主要对本次下乡活动,实践队的一些基本概况,实践计划和日程,实践的目的和意义做了简单的介绍。 29日上午,实践队分成两支队伍分别走访了云龙县委员会和云龙县长新司法所。一支实践队拜访了县委及县人民政府,通过与多个部门的沟通协商,实践队获得了县团委的批示,得到了进入云龙一中进行公益活动的许可。另一支队伍前往了云龙县长新司法所,队员们对司法所的所调解员进行了采访,了解了具体的法律援助和调解途径并邀请司法所共同进行对当地民众的普法。同时,实践队继续走基层,深访群众,了解当地法律本土化的现状和普法情况。当天下午,实践队赶往旧州,拜访当地的基层法院并进行实地考察,继续了解实况。 30日,实践队主要走访了功过桥镇的基层,了解到由于当地村民法律意识和法院人手短缺等问题,调解工作履步维艰。当地法院庭长认为,要做好调解工作,首要方法是向当事人普及法律思想。在与村民交谈的过程中,实践队得知,当地政府对民事纠纷没有采取积极的调解措施,甚至法院对于民事纠纷的判决也难以得到彻底的执行。该地司法部门、执法部门与民众之间的矛盾让实践队对如何做好基层调解工作、坚守法律的第一道防线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下午实践队回到了云龙县,在云龙一中进行了公益活动。实践队利用晚自习的时间向云龙一中的高中生传授自己的学习经验和生活经验,通过各种方式与高中生们进行交流和沟通。 9月1日,所有实践活动结束。返回厦门后,实践队将对这几天采访所得的采访稿进行整理和记录。同时,将对从各个基层法院获得的实例卷宗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前期理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总结反思。最后,实践队将力求以各种形式,如视频、调研报告、论文、随笔等展现调研结果,并对调研地的当地机关部门进行反馈。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V厦至队 朱逸凡/文

上一条: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之“云巅鹭上”实践队走访平潭国税局

下一条: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之“云巅鹭上”实践队走访平潭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