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博士生学习漫谈顺利举行

发布人: 张晓强 | 发布时间: 2012-10-18 | 阅读数:
  2012年10月12日(周五)下午三点,厦门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生本学期第一次学习漫谈在法学院B523教室顺利举行。本次漫谈以“人文社科博士的培养”为主题,由林秀芹教授主讲,参加者为2012级经济法专业博士生以及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生。 漫谈伊始,林老师指出人文社科博士生的培养总体目标应当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博士生应当是对本学科的原理有深入研究和思考并且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学术精英。“要做事,先做人”。林老师认为,博士生应当首先注重自身的品德与修养,具备献身学术的精神,追求真理、服从真理、坚持真理;同时还应有谦逊的态度和博大的胸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林老师告诫大家不仅要有积极进取的精神,还应秉持严谨慎重的学术态度,只有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为基础,进行不懈的努力才可能有所创新。林老师认为博士生作为学术共同体的生力军,应充分意识到学术规范的重要性。由此,林老师对学术规范的总体要求、学术伦理、选题与资料规范、搜集资料的基本要求、引用与注释规范、参考文献的要求、学术批评规范等方面,对学术规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阐述。最后,林老师要求大家应做到“每日三省吾身”,认真记录每天、每周的心得体会,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我。 本次学习漫谈中,林老师表达了对博士生的殷切希望,并以自己多年育人的经验为同学们深刻阐释了博士生阶段学习方面的基本要求。林老师的悉心指导和谆谆教诲中,使同学们充分意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文社科博士生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这对大家今后的博士生生涯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照片 / 谷世英; 稿 / 谷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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