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记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轮渡普法行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2-12-10 | 阅读数: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宣传我国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2年12月4日下午3时许,由思明区宣传部、思明区文明办等单位主办,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协办的以“感恩生活,爱心思明”为主题的城市义工法律服务活动在厦门市思明区轮渡码头隆重地拉开了帷幕。来自厦门大学法律中心的志愿者们,不仅用所学知识帮助群众们答疑解惑,更是用精彩的情景剧演绎身边的法律问题,很好地普及了相关的法律常识。 精彩的情景剧表演以群众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了与群众们息息相关的法律,不仅耳目一新,而且也让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本次表演由三支队伍组成,他们分别是来自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的法学之初体验队、南强法学队与穿越时空队。第一个出场的法学之初体验队上演了一场改名风波,生动地为现场观众演绎了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法官律启东为女儿律师改名耶律柔伊的曲折故事。第二个出场的南强法学队则给大家带来了一个夸张幽默的法律小故事:一对卖菜的夫妇碰到了一个爱贪小便宜的寡妇,却引发了一段荒谬的抢劫案。最后出场的穿越时空队讲述了一个“穿越”的故事:铁面无私的包公穿越到了现代,为当代社会处理青少年犯罪事件,古今文化的碰撞擦出了无限的法律火花……三支队伍绘声绘色的表演赢得观众们热烈的掌声,更是让观众们了解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提高了维权意识。 与此同时,以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欣为代表的志愿者们在现场为群众们答疑解惑。群众们都非常积极地提出了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在得到志愿者们的解答之后还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使得志愿者们也有所收获。 此次普法宣传作为以“感恩生活,爱心思明”为主题的城市义工法律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更加生动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不仅能够普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还能够促进大众们对法律的关注,对于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宣传部 阮美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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