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周五)下午2:30,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本学期“自然资源立法现状专题讲座”在法学院B522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以“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现状之检讨”为主题,由金海统副教授主讲,参加者为2012级经济法博士生。
金老师以大量令人震撼的感性事件展开了他精彩的讲座。从我国房价畸高到物价的全面上涨、从我国税收立法在现实中的严重背离到我国大量中小企业关停、从城市化进程中的强制拆迁到农民的生存危机、从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到我们早已熟悉的雾霾天气与沙尘暴,几乎每个中国都是这些事件的当事人,几乎每个中国人都在付出代价。金老师进而从这些表象背后推导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国自1990年开始了自然资源的市场化,在从无偿到有偿地使用国家资源的过程中,我们是否走向极端而将本不应该市场化的领域市场化了?市场化是否应当?无偿使用难道真的不可为?至少在从无偿到有偿的接轨中我国立法出现了问题。二是我国立法中的“国家与公民”二元构造问题。国家是一切自然资源的所有人,无论是土地还是森林、矿产还是水域;也无论是陆地上奔驰的动物、空中的飞鸟,还是水里的鱼类、甚至还包括荒漠、滩涂、大气都成了国家的资源,国家是全部自然资源的垄断者,而公民只能享有在国家所有权基础上的用益物权,公民欲从事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事务均必须由国家授权,采矿要取得采矿权、排污要有排污权、取得树木要有采伐权、捕鱼要取得捕捞权。现在有些地方的海域资源、无身份要求的宅基地拍卖及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收费意图似乎有将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二元构造发挥到极致的倾向。金老师最后指出,我们国家也意识到自然资源立法存在问题并采取一些尝试,如延长承包权期限、湖南省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确权工作。
金老师精彩的讲座引人深思,同学们受益匪浅!金老师从问题到原因的分析路径及对我国自然资源立法宏观解构,向同学们展示了一个开放式、而非独断式的结论图景,使同学们对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现状有一种非常独特而深刻的认识!
(文/图 刘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