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主办的“2013两岸海商法共识研讨会”于3月29日至30日在我校隆重召开。细雨纷纷,厦门大学以春意盎然的景致迎接来自两岸三地的近60位专家、学者,在为期两天的议程中,各位专家、学者围绕鹿特丹规则创新制度的本土化问题,两岸海商法的现状、修订与未来,两岸航贸交流的海上法律制度等主题交流观点、热烈探讨。
在29日的开幕仪式上,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教授和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院长徐崇利教授分别致辞。他们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海商法为航运、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攸关未来航务、商贸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同时随着两岸海商往来的日益频繁,海商法的与时俱进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次研讨会特别针对两岸海商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差异进行探讨,希望透过《鹿特丹规则》的借镜,协商出通行且适用的修法共识,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常来厦门大学参访、交流。
开幕式后,与会专家、学者展开了为期两天的论题演讲与点评。台湾大学法学院刘宗荣教授围绕海上运送人责任的修正政策与立法模式发表论述,大连海事大学司玉琢教授系统介绍了《鹿特丹规则》的背景情况与主要问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伟汉、香港理工大学赵亮老师对两岸四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的若干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我校法学院教授肖伟则从国际贸易法视野谈《鹿特丹规则》创新制度对国际贸易法的冲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副院长袁发强对两岸海商法制度的趋同化进行了思考,我校南海研究院访问教授王肖卿做出当卖方仅为单证上的托运人的假设展开论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郭萍精彩阐述控制权的实现与责任承担问题,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敬根谈《鹿特丹规则》货损赔偿责任基础对我国海商法的借鉴,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先伟则与各位学者分享了《鹿特丹规则》海上货物留置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法学博士许俊强谈海事诉讼与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衔接,昊理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德铭探析中国对《鹿特丹规则》的选择,我校法学院副院长何丽新教授进行总结,同时对《鹿特丹规则》的国内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在2天9场23位学者的精彩发言期间,与会的各位海商法专家就演讲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点评与交流,展开了进一步讨论。
我校南海研究院、法学院为本次会议专门成立筹备组委会,招募、培训志愿者共同参与,本次会议投稿论文众多、质量上乘,会议内容充实、交流热烈,经审稿最终录用且被收编入会议论文集的精品论文共计26篇,学术成果丰硕。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称赞。两岸海商法共识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两岸海商法领域的专家架设起沟通的桥梁,强化交流、促进合作,为推进两岸海商法律制度的协调配合提供平台。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江晓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