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季南强法学沙龙第四期之海上污染物质泄漏与损害赔偿责任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3-04-10 | 阅读数:
2013年4月8日20:30,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王军、法律硕士(法学)贺玉琼同学在法学院B520教室举办了一场题为《海上污染物质泄露与损害赔偿责任》的主题沙龙。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何丽新教授作为嘉宾出席了本场沙龙。 主讲人之一王军首先指出大量海上污染已经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害,作为污染物质之一,非油类物质污染正逐渐成为海洋环境的一大杀手。在主讲过程中,王军同学通过对比国际公约及国内立法,确立船舶非油物质法律的责任主体、损害赔偿范围以及责任限制制度,并探讨了强制责任保险和非油物质基金制度的建立。 接着,贺玉琼同学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析,得出我国海上溢油事故生态损害赔偿面临的困境,并对比研究了国外海上溢油事故的索赔体制。在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贺玉琼同学展开对我国海上溢油事故生态损害国家索赔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贺玉琼同学认为应建立和完善海上溢油事故损害赔偿机制,为海洋生态损害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此次沙龙主题吸引了众多对海商法兴趣浓厚的同学的参与,大家对其中的多个争议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沙龙尾声,何丽新教授对两位主讲人的研究深度、广度进行逐一点评,并指出了两位学生在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整场沙龙内容充实、角度新颖,同学们从中受益匪浅。 (文/图 柳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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