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晚上7点,福建省财政厅王永礼副厅长在法学院A302教室为我校师生做了一场题为“预算法:制度期待与实务运作”的实务讲座。该讲座是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和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举办的“财税法高级实务系列讲座”的第二场。本次讲座由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廖益新教授主持,李刚副教授、李晓辉老师以及法学院和其他学院学生踊跃到场听讲,座无虚席。
王永礼副厅长是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先后在福建省人大财经委和福建省财政厅从事政府预算和财政管理监督工作多年,参与了我国《预算法》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不仅在财政法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并且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王副厅长首先向听众阐明了他对“预算”性质的理解,并解释了预算的四个特征,分别是预算是政府的年度收支计划;预算是经过立法程序成立的;预算具有法规范的结构形式;预算具有法的拘束力。预算法的内容包括组织法、程序法以及预算实体法三个部分。他认为,预算法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国民与国家的关系、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随后,王副厅长分别从总理的期待、社会的期待、网民的期待、学界的期待以及官员的期待的不同角度,详细诠释了社会各界对我国预算法修改的期待内容。最后,王副厅长将预算法十六年来的实务进展做了条理化、渐进化的解读,向听众介绍了目前预算改革实践中的“温岭模式”与“闵行模式”,并提出了目前我国预算体制中的问题,例如国库的现金管理、预算出纳、预算执行调整与预算执行责任等,使听众切实感受到我国预算体制的改革发展历程与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的法律问题。
在讲座的互动环节,王副厅长还对现场师生的积极提问作了回答,他告诉在场的学子们,近现代的预算史就是近现代的宪政史,并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国家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这场精彩纷呈的讲座,在场的学子们纷纷意识到预算虽然是政府部门主导的,但预算关系到每个公民切实的权利义务,蕴含在预算背后的不仅是国家经济的发展,更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讲座最后,在听众热烈的掌声结束。
从今年5月底到7月中旬,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和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邀请了国内诸多财税法实务界的资深专家莅临厦门大学,举办“财税法高级实务系列讲座”,以加强财税法教学与实务的联系,增加师生们的财税法实务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财税法的积极性。欢迎法学院、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的广大师生们关注和参加该系列的每一场讲座!
文/孙湘滢 图/孙湘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