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3-01-09 | 阅读数:
各院、系、所: 按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报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的通知》(学位中心[2002]72号)精神,为让更多的专家特别是年富力强的博士生导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人员参与全国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类评估活动,我校对申报进入专家库的专家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凡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愿意参加评估所组织的有关评估活动的专家,请于2003年1月13日前将填好的“专家简况表”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处(email : xwb@xmu.edu.cn)。“专家简况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www.cdgdc.edu.cn或研究生院主页:210.34.11.47下载。 专家条件: 1.愿意参加评估所组织的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 2.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人员。下列学科可扩展到无博士学位的正高职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人员: 外国语言文学(除英语语言文学) 核科学与技术 新闻传播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艺术学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系统科学 水产 纺织科学与工程 军事学(门类) 轻工技术与工程 管理学(门类) 附:专家简况表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2003年1月3日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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