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偶在校外的住房情况摸底的通知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3-05-06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1999]综094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职工住房改革提供较为准确的基础数据,做好我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测算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配偶不在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住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贵单位负责做好通知及表格收集、审核工作,并于5月13、14 日两天以院(系)、所、部、处、经营公司、后勤集团为单位,统一送到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 谢谢合作!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182285 地 点:原资产处一楼房地产管理科 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二○○三年五月一日 附件:摸底调查表 法学院 胡方舟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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