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三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03-06-25 | 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2003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安排好今年暑假期间学校的各项工作,现将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安排,今年暑假从7月7日起至8月29日止。各类学生本学期离校时间和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见《关于调整本学期学生离校时间和下学期学生报到时间的通知》(厦大办〔2003〕46号)文件;各类学生离校和返校工作方案见(2003)厦大学9号和(2003)厦大学10号文件。 二、暑假期间,全校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应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坚守岗位,确保每天上午本单位各工作岗位可正常开展工作,下午安排值班。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从7月10日(星期四)至8月26日(星期二)止安排教职工轮休,8月27日(星期三)全校教职工正式上班,轮休时间以21天为限。请各单位于7月9日前将暑假本单位人员值班情况和轮休情况分别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三、全体师生员工均应遵守上述规定,不得提前放假或随意延长假期。确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四、后勤集团及有关单位要搞好假期伙食,确保饮食卫生,要做好回家探亲的师生员工车船票、机票的服务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要组织好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向学生重申游泳安全、旅游安全等事项,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全校各单位要继续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件发生。 以上各项,请全校各单位妥善安排,确保学校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暑假。 厦门大学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法学院 胡方舟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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