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工资调整标准及增资数额的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03-12-25 | 阅读数:
关于从2003年7月1日起调整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已开始启动,经人事处计算后的每个人调资标准和增资额已在学院布告栏(院教师休息室门口)张榜公布,请每位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于下周一(29日)前到院认真核对,如有错误或疑问,可向院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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