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工作室申请表的通知

发布人: 陈文彬 | 发布时间: 2004-11-12 | 阅读数:
   近期,学院将对教师工作室重新进行调整安排,请拟申请教师工作室的老师尽快到院办(205)领取申请表(以往已经申请和使用教师工作室的教师亦需重新申请),并于下周三(17日)前交回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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