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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通知 关于2005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做好200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05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离校手续的办理办法。(一)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1.校财务处毕业生在6月22日前到财务处缴清各类欠款。2.校图书馆。本科生在6月22日前办理还书手续。研究生于离校前办理还书手续。图书馆为每位研究生出具“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3.物业中心、所在单位(学院、研究院)毕业生在7月1日前到物业中心办理物品清还手续、到所在单位清还所欠款物。物业中心为每位毕业生出具“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各单位离校手续的办理时间见附件1。(二)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毕业生应在指定时间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未能在指定的时间6月22日前到相关部门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可在6月22日至离校前继续办理,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三)其它事项1.户口迁移具体安排由厦大派出所通知。2.毕业生体检具体安排由厦大医院通知。二、校财务处将毕业生中未办理清还手续的名单、校图书馆将本专科生中未办理清还手续的名单于6月24日上午交学生处(附软盘Excel格式),学生处汇总后于6月27日发至各学院。学院接到学生处发的《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后,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名单上的毕业生抓紧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其毕业证、学位证分类出来,另行保管发放。三、学生需办理完离校手续,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四、各学院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关口,各学院按下列要求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1.学生持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其学生证由各学院加盖核销章,不再收回。2.本专科生的领取办法未出现在学生处汇总的《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物业中心“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若出现在《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应凭该生各个欠款欠物单位以及物业中心的“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3.研究生的领取办法未出现在学生处汇总的《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图书馆和物业中心“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若出现在《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应凭该生各个欠款欠物单位、图书馆和物业中心的“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五、相关单位应认真把关,指定一位单位负责人指导协调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的,责任人要承担追回欠交款物的责任,若无法追回,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附件:1.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表http://210.34.22.200/jyzd/tongzi/pop/20050604lixiao1.doc2.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http://210.34.22.200/jyzd/tongzi/pop/20050604lixiao2.doc3.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http://210.34.22.200/jyzd/tongzi/pop/20050604lixiao3.doc二OO五年六月三日
厦 门 大 学 文 件
厦大学﹝2005﹞14号
关于2005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0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05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离校手续的办理办法。
(一)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1.校财务处
毕业生在6月22日前到财务处缴清各类欠款。
2.校图书馆。
本科生在6月22日前办理还书手续。
研究生于离校前办理还书手续。图书馆为每位研究生出具“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
3.物业中心、所在单位(学院、研究院)
毕业生在7月1日前到物业中心办理物品清还手续、到所在单位清还所欠款物。物业中心为每位毕业生出具“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
各单位离校手续的办理时间见附件1。
(二)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
毕业生应在指定时间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未能在指定的时间6月22日前到相关部门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可在6月22日至离校前继续办理,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
(三)其它事项
1.户口迁移具体安排由厦大派出所通知。
2.毕业生体检具体安排由厦大医院通知。
二、校财务处将毕业生中未办理清还手续的名单、校图书馆将本专科生中未办理清还手续的名单于6月24日上午交学生处(附软盘Excel格式),学生处汇总后于6月27日发至各学院。
学院接到学生处发的《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后,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名单上的毕业生抓紧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其毕业证、学位证分类出来,另行保管发放。
三、学生需办理完离校手续,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四、各学院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关口,各学院按下列要求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1.学生持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其学生证由各学院加盖核销章,不再收回。
2.本专科生的领取办法
未出现在学生处汇总的《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物业中心“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若出现在《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应凭该生各个欠款欠物单位以及物业中心的“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3.研究生的领取办法
未出现在学生处汇总的《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图书馆和物业中心“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若出现在《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应凭该生各个欠款欠物单位、图书馆和物业中心的“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发放。
五、相关单位应认真把关,指定一位单位负责人指导协调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的,责任人要承担追回欠交款物的责任,若无法追回,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附件:1.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表
2.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
3.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
二OO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1:
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表
单位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办理事项 备注
图书馆 本科生:6月22日前研究生:离校前 出纳台总台 清还借阅图书、期刊 全体毕业生(研究生需提前缴交毕业论文电子版、纸质版)
财务处 6月22日前 财务处 清还欠款(校内贷学金、往来款项、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借款等) 欠款的毕业生
物业中心 6月28日~6月30日 各楼区指定地点(物业中心另行具体通知) 清还凳子、衣柜和大门的钥匙,清欠电费,清查设施设备 全体毕业生(需交清住宿费)
所在学院 6月29日~6月30日 各学院 清还所欠物款 全体毕业生
附件2:
厦门大学2005届未办理清还手续毕业生名单
报送单位:
学号 系别 姓名
附件3:
厦门大学200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
办理单位(盖章):
姓 名
学 号
证明内容 该生离校手续已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