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稿约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7-22 | 阅读数:
编辑者将怀着对读者和作者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学术和法治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 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话语平台包括: 学术专论,比较法•域外法•台湾法,立法建议•法条评析,实务见解(包括但不限于判解研究,及于司法与行政),法律教育,学位论文(以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答辩通过的各级学位论文中之优异者为限),学术观察(如书评、学术批评、学术现象之检讨)。在必要和可能时,编辑者也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展示作者之智识于读者。 二.稿件篇幅不限,惟专论以不少于两万字为宜。编辑者希望作者因此得以从容铺陈,而读者则从条分缕析中得享阅读之乐。 所刊稿件若因版面所限,编辑者将商请作者删减。 三.《评论》每年出版两期,分别于当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出版;截稿日期为三月三十一日和九月三十日。 四.《评论》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 编辑者在收到稿件后两个月内就刊用与否回复作者。 五.《评论》已被列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之文摘源出版物,所有在《评论》发表的文章均可能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所转载或摘编。凡向《评论》投稿者,视为授权《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就其在《评论》所刊发文章的转载或摘编。 编辑者就此敬请作者于惠赐稿件时慎重考虑。 六.稿件一经采用,即由出版者支付稿酬,并提供样书两册。 七.稿件注释请依照《评论》所刊论文的注释体例。 八.稿件请发送电子邮件至:lawrev@xmu.edu.cn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别、所在机构、学位、职称、通讯方式,并附英文标题。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 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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